用好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推动*风廉*建设不断走深走实
发稿时间: 2024-06-21 来源:山西综改 【字号:

        6月20日下午,汾飞集团*委委员、纪委*杨建梅深入成果转化公司*总支开展*纪学习教育专题*课,成果转化公司全体*员干部参加会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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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会上,杨建梅*以《监督执纪的“四种形态”》为题,全面结合*纪学习教育,围绕监督执纪的“四种形态”内涵要义进行详细阐释,第一种形态“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,让咬耳扯袖、红脸出汗成为常态”;第二种形态“*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”;第三种形态“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、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”;第四种形态“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”。并深刻强调,成果转化公司*总支要把“第一种形态”作为建设清廉国企的重要举措,充分发挥批评教育、谈话提醒的延伸监督触角作用,

        促进*风廉*建设工作有效开展,对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、防微杜渐,让“咬耳扯袖、红脸出汗”成为常态。

        本次专题*课通过深入解析监督执纪的“四种形态”,切实为基层*组织提供了根本的工作遵循;下一步,成果转化公司*总支将进一步学习运用“第一种形态”,时刻保持看齐意识,自觉在思想上*治上行动上同汾飞集团*委保持高度一致,努力在集团公司质效提升年建设风清气正的清廉国企。

文图:成果转化公司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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